来信内容:
尊敬的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领导:您好!
我是一个智力残疾(等级:肆级)的农民,为了艰辛的生存下去, 我在滴滴平台注册了滴滴快车,偶尔接单为滴滴出行者服务,赚点小钱供幼女上学,于2017年5月16日我开车从石林岔路口到天生关找朋友办事,途径北大村公交车站时有乘客要我送他到温氏鸡场,乘客刚上车,突然冲出一辆江淮牌商务车横档在车前头,从车上冲下来3-5个执法人员分别对我和乘客进行了简单的询问后,暂扣了我的机动车。
2017年5月22日上午我向昆明市运输管理局石林分局领导何局长递交了信访申诉书,石林运管分局违章处理办公室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才可以放还我的机动车。
因我是一个患有脑梗疾病的智力残疾人(残疾证号:53012619750915101854),存在智力障碍,不能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含义。听力差,讲话迟钝口齿不清,言语表达差,不能正常交流。手脚行动不方便,不能正常生活及工作,没有妻子上有老下有小,日常生活靠母亲照顾,没有工作,没有生活保障,经济收入十分困难,治病欠了许多债务,后期治疗每天需要40多元西药费,一个生活困难需要别人照顾的残疾人能有钱上缴罚款吗?
今年的5月21日是全国助残日,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国家和社会对残疾人应该给予特别扶持、救助和优待,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恳请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通过有关单位领导协调同意撤销昆明市运输管理局石林分局行政处罚决定。希望残疾人可以获得政府的关爱和救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敬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