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市民反映:“建议爱心卡限时收费”的情况收悉。经查,《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于2007年7月1日实施,为推动我省老龄事业的发展,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和社会风尚,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成果,我局督促昆明公交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第22条规定,并指导昆明公交积极组织工作人员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办理老年爱心IC卡,提供免费乘坐公交服务。《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由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3月30日修订通过。我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须督促下属公交企业严格遵守和执行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
为了满足不同年龄层次市民的出行需求,缓解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的压力,我局已要求昆明公交在营运生产组织及车辆配备上作了部分优化调整,在客流较大的线路上加大发车频率、密度,对车辆扩容,优化线路运力结构,满足广大市民出行的需求。
有关“爱心卡”调整的问题,我局从2010年就已开始研究。目前,在相关法规未作调整之前,我市将继续按《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