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交都市创建验收工作技术支持服务项目购买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公交都市创建验收工作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澳客彩票网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现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300万元
二、资金来源: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公交都市验收工作专项经费的通知》(昆财产业〔2019〕79号),从我局公交都市验收工作专项经费300万元中列支。
三、工作内容
为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交通运输部将组织开展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工作,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交运函〔2017〕85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1259号),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昆明市公交都市创建实施方案的批复》要求,需编制昆明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工程验收评估报告,对昆明市公交都市创建总体情况开展自查评估,总结昆明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的指标完成情况和重点任务执行情况,为公交都市创建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一)前期准备,制定工作方案。按照交通运输部对公交都市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以及相关的政策文件要求,制定符合昆明市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工程验收的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期进度,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提交相关的验收申请材料。
(二)收集相关资料、开展相关交通调查。按照要求,进行基础资料搜集及相关的调查工作。
(三)昆明市创建公交都市验收项目进行预评估与总结。对公交都市创建主要任务的完成情况梳理,针对《实施方案》批复的昆明市公交都市创建重点任务进行综合评估。
(四)公交都市验收相关辅助工作,如宣传片脚本制作、专家验收会议组织等。
四、承接标准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信息查询。
(四)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精神,中标单位若经采购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成员单位均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五、目标要求
(一)项目成果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研究过程中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把握昆明公交行业发展及其他必要的相关信息和基础资料、建立公交评估模型。
(三)研究工作开展之前应针对研究内容描述对项目的理解和要求的认识,剖析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完成研究任务的相应对策。
(四)研究报告书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
(五)各项技术成果达到公交都市验收要求,确保我市顺利开展昆明市公交都市创建验收工作。
六、服务期限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昆明市公交都市创建验收工作结束。
七、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产业〔2019〕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来确定承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