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航务管理局执法船艇维修保养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性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2020年昆明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要求,为保证公务执法船艇的使用安全,确保执法船艇技术状况处于适航状态,市航务管理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请有关船舶建造维修企业完成船艇的维修保养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所属目录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该项目一级目录为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二级目录为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三级目录为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目录代码为F0101。
二、预算资金
项目所需经费约为11万元。 拟从昆明市航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一般公用经费”项目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船只)”列支。
三、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航务管理局
四、工作内容
(一)对“云海巡31号”执法船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对“云海巡32号”执法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三)对“云海巡47号”执法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四)对“云海巡48号”执法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五)对“云海巡2601号”执法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六)对“昆救101号”执法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五、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行业认可的船舶建造维修资质的企业。
(三)具备项目所需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
(四)具有船舶维修保养有关经验。
六、目标要求
按《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及修改通报的要求完成市航务管理局2022年船艇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航务管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