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客彩票网局 《昆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以此件为准)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3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的通知》(交运规〔2019〕43号)等有关法规和《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云政办函〔2020〕115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文件规定,拟以澳客彩票网局为主体,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将本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所属目录:根据《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本项目一级目录为技术性服务,二级目录为技术评审鉴定、评估,三级目录为专业技术评审、鉴定及评估服务,目录代码为D0101。
二、预算资金:30万元。
三、资金来源:从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部门预算“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监督管理专项经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经费”项目中列支。
四、购买主体:澳客彩票网局。
五、工作内容
(一)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对昆明市已投入运营的轨道交通线路(轨道交通1、2号线首期和1号线支线、3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开展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并形成《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报告(2022年度)》。
(二)根据《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昆交通〔2020〕14号)规定,对昆明轨道集团开展运营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绩效评价报告(2022年度)》,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昆明轨道集团进行监督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六、承接标准
本项目承接主体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承接前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近3年(2019年至今)开展过类似项目服务质量评价和绩效评价两项业务,能提供业绩的证明材料;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由第三方机构对昆明市已投入运营的轨道交通线路(轨道交通1、2号线首期和1号线支线、3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开展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并形成《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评价报告(2022年度)》;对昆明轨道集团开展运营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绩效评价报告(2022年度)》。
八、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
九、购买方式
依据《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云政办函〔2020〕115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鉴于本次购买服务的经费为30万元,服务内容在《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之外且金额不超过60万元,本项目拟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本单位内控、财务制度进行采购,通过竞争性比选确定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