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文件的要求,为满足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需求,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拟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作为该项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购买服务计划编制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购买服务计划。
二、购买主体和单位性质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我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
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法律服务,三级目录为法律顾问服务,目录代码为B0101。
四、资金预算
资金预算为《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预〔2023〕1号)的“澳客彩票网局--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法律顾问专项经费——法律咨询、顾问服务经费”;项目名称: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法律咨询、顾问服务专项经费;预算金额为70000元。
五、购买内容
为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提供以下服务:日常业务活动和管理中涉及到的事务提供法律服务;草拟、审查、修改有关的合同和法律事务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提供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意见、报告;协助对外谈判、签约,解释、说明或解决有关的法律问题;接受委托,进行对外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执行活动;做好交办的其他与法律服务工作有关的事项。
六、承接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
(三)承接单位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10名以上取得国家律师执业证的律师,能够指派至少2名律师定时不定时按照要求进行定向法律服务。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有道路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经验的可优先予以考虑。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七、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该项目拟按照我局内控制度和财务制度要求,采取自行组织采购来确定承接主体。
八、服务期限
项目购买服务合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于2023年12月31日。
九、目标要求
能够按要求时限完成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需求。
十、联系方式:
李老师,0871-64592736。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