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昆明市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 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昆财综〔2022〕2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预〔2023〕1号)中批复的经费及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昆明市运输量核算体系,使昆明市公路运输总周转量统计数据更符合实际情况,需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市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项目,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作为该项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
二、购买主体和单位性质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我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所属目录
根据《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该项目一级目录为公共服务,二级目录为行业管理服务,三级目录为行业统计分析服务,目录代码为A1603。
四、预算资金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3年昆明市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回复意见的函》,同意使用预算资金15万元用于“2023年昆明市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项目购买服务计划”,所需资金从市运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昆明市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专项经费”中安排。
五、工作内容
在云南省统计局、昆明市统计局、发改委认可的2018年《昆明市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基础上,完成2023年全市公路运输量核算工作。
六、承接标准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三)承接单位拥有对昆明市公路运输数据的收集与分析能力。
(四)承接单位需具备应用、推进和扩展《昆明市道路运输核算体系研究》的能力,能获取昆明市道路运输核算有关数据,具备建立相关数学模型的能力。
七、目标要求
能够按要求时限和精度完成市级运输量统计核算。
八、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该项目拟通过自行购买的方式进行。
九、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以上购买计划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疑问,可向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信息处咨询。联系电话:(0871)64614510。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3年9月1日